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第二章 总体要求

2011年西部计划志愿者要求是什么

第一,你要是应届毕业生
第二,你要经过你们学校面试,面试大概会问你是不是坚定去西部当志愿者的信念,因为可能你到了服务地会发现分配的工作和想象中的差距很大,所以建议在去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
第三,体检合格。只是做一个简单的体检,B超都没有,但应该也算是一种形式吧。
第四,大专生也可以参加的。
第五,想要报名就登陆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网站注册,然后报名,经过面试、体检之后就等培训通知了。要是你们学校没有这个项目,就找你认识的同学当中的学校有这个项目的,让他帮你留意一下他们培训时间,在他们培训期间你还可以直接去现场看有多余名额人数没有招满的地方报名,就当作是补录进去的。
我就是10年参与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追问~

   法制建设工作计划2011——2015年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市林业系统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活动,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逐步提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职能、服务社会、服务林农成效显著。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推进林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和促进“法治武汉”战略,根据《武汉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精神,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法治武汉建设和法治林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教育与林业中心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科学、系统、规范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为促进武汉现代都市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全员参与。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方位推进,全员参与。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及我市林业事业发展规划,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林业建设等各项任务,为林业事业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构建“两型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4、坚持科学发展,注重实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林业实践工作相结合,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贯穿于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为确保我市现代都市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综合素质,为实现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开展“2011—2015年法治林业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积极推进“法治武汉”建设工作的具体实践活动,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的需要,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
   1、紧扣时代主题,抓好“规定”动作的法制宣传教育。 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宪法的力度,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宪法意识,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学习宪法,尊重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加强依法办事法制宣传,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和依法监督。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公民法律信仰。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培养公民法律信仰。 积极开展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法制宣传,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入开展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深入开展人口资源环境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特别是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爱护环境、保护生态的意识;宣传节约和合理利用能源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发利用保护能源资源的自觉性,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大力宣传教育医疗、住房、收入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维护群众 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大力开展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等方面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开展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开展刑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突出林业特色,抓好“自选”动作的法制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林业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在林业系统及全社会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及《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等重点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继续扩大林业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为实现“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和推动武汉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 认真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机关法制化进程,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逐步形成法治机关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机关建设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为推动武汉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并提供精神动力和法制保障。 在机关公务员中继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培训工作,把机关公务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3、积极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活动。根据“法治林业建设活动”通知精神,统筹安排、分段实施、稳步推进,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争创“法治先进单位”活动,通过深入推进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全系统法治化进程。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武汉市人民政府第221号令)的精神,对重新审核确定的市级林业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更新、调整和规范,认真梳理和编制审批项目流程和电子信息,加强动态服务、管理,更好地为林业企业、群众提供便利。 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和工作制度,健全并完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考核评议制、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经费保障等机制;制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办法,规范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继续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和追究;建立健全评估机制,按照“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在全系统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
   4、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和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研讨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主导作用。按照“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在全系统内逐步建立健全编制整齐,素质较高,文明、规范的专(兼职)执法队伍,扎实稳步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工作。
   5、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在每年的“12.4”全国普法宣传日、“爱鸟周”等大型活动时机,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作用搞好宣传。同时,要充分运用“法制讲座”、 “普法橱窗”、“讨论会”等短、小、精宣传手法和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要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对象,采取以案促学、以讲促学、以考促学、以查促学、以活动促学等不同形式寓法于乐,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潜移默化受到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效果。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2011—2015年法治林业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加的对象为我市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二)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重点加强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观念,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要将法制教育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要落实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继续推 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二是公务员要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能力。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人员要切实掌握岗位职能法律法规知识,着力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实施国家法律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法制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试或考核评估工作。行政审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定期组织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实行执法资格证制度。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实施步骤 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底。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报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备案。同时,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本规划的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上半年,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和要求,拟定考核检查方案和评分细则,组织专班对各单位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2015年下半年,作好总结迎检工作。在上级检查验收结束后,组织全系统进行“六五”普法评选表彰工作。
   (二)工作方法 把法律学习与其它学习结合起来。以“法律进机关、进基层、进农户”等活动为载体,把学习《宪法》、《森林法》等基础法律法规作为经常性学习的主要内容,与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规范学习、考勤、登记、考核等制度,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方法、有检查。 把集中教育和自学结合起来。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办培训班、请专家讲课、组织专题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集中教育,每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次。正确引导并鼓励自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年度普法学习内容规范个人学习时间和学习任务,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把分层次组织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年龄、文化知识结构等情况,因人施教、按需授课。大力开展一课“两讲”(正面与反面典型),一课多人多层次讲;利用大讨论、大辩论、座谈会等有效形式,提高各类受教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化水平。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强化对基础法规、依法行政、行政许可等内容的学习,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 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普法教育要立足实效,紧紧围绕构建“法治武汉”和建设“武汉现代都市林业”战略目标,积极探索“法治林业建设”的实践形式,努力提高各级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和机制建设。各单位要要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切实摆上议事日程,并列入工作计划。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市林业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和工作专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工作协调机制、部门联系机制、情况通报机制、检查督办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机关配合实施、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多种类型的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兼)职业务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及“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机制,加强评估检查指标的研究和运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林业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绩效目标考核之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要坚持开展对规划实施的年度、阶段性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法制宣 传教育定期表彰奖励工作。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在继续巩固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基础上,不断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媒体介入,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沟通机制。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拓宽信息渠道。要及时将新措施、新做法向市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使全系统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一)分区控制,突出重点
…………。
(二)统筹规划,综合防治
…………。
(三)海陆兼顾,河海统筹
…………。
(四)政府引导,明确责任
…………。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 2015 年,城镇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功能要求;跨省界断面、污染严重的城市水体和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湖泊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水功能区达标率进一步提高;滇池湖体水生态系统明显改善;辽河流域率先由污染治理转入生态恢复阶段;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入河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应急能力显著提高。
(二)水质目标
到 2015 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重点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 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降低8 个百分点。松花江流域总体水质由轻度污染改善到良好;淮河流域总体水质在轻度污染基础上有所改善;海河流域重度污染程度有所缓解;辽河流域、黄河中上游流域总体水质由中度污染改善到轻度污染;太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化水平并有所减轻;巢湖湖体维持轻度富营养水平并有所减轻;滇池重度富营养化水平改善到中度富营养化水平,力争达到轻度富营养化水平;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良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为优。其中:
松花江、第二松花江、嫩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阿什河、伊通河等重污染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野生鱼类种群数量进一步增加,湿地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
淮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水质到2012 年年底达到Ⅲ类;贾鲁河、清潩河、泉河、颍河、惠济河、涡河、新濉河、奎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主要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海河干流水质达到Ⅴ类;滦河、沙河、黎河、唐河、淇河等河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北运河、大石河、卫河、小清河、饮马河、永定新河等河流水质基本达到Ⅴ类;主要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
辽河干流水质基本达到Ⅳ类,重点支流水质全面消除劣Ⅴ类;大辽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Ⅴ类,浑河、太子河等支流水质明显改善;主要入海河流水质有所改善;辽河保护区水生态显著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全面恢复,鱼类种数由10 种以下恢复至30 种以上,湿地栖息地鸟类提高至30 种以上。
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湟水河、乌梁素海总排干、大黑河、渭河、伊洛河等主要支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汾河、涑水河劣Ⅴ类断面水质显著改善。
太湖湖体总氮、总磷浓度在2010 年的水平上有所降低,其它指标达到Ⅲ类;主要入湖河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总氮浓度有所降低。
巢湖西半湖总磷、总氮浓度在2010 年水平上分别下降6%和8%以上,其它指标达到Ⅳ类;东半湖总磷、总氮浓度维持2010年水平,其它指标达到Ⅲ类;环湖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
滇池草海湖体水质明显改善,基本达到Ⅴ类;外海湖体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湖体消除由大规模水华爆发引起的水体黑臭现象;主要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Ⅴ类;松华坝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宝象河水库、柴河水库、大河水库、自卫村水库、双龙水库及洛武河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三峡库区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库区主要支流水质达到Ⅲ类;库区50%以上的支流营养状态控制在中度富营养;影响区和上游区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主要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生态安全状况有所改善,重要生态保护区水生态服务功能稳定维持良好。
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总氮保持稳定);直接汇入丹江口水库的各主要支流水质不低于Ⅲ类,入库河流全部达到水功能区目标要求;汉江干流省界断面水质达到Ⅱ类。
(三)总量控制目标
到 2015 年,重点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292.5 万吨,比2010 年削减9.7%,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85.2 万吨和707.3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9.9%和9.5%;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20.7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3%,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0.3 万吨和40.4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1%和9.9%。其中:
松花江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93.2 万吨,比2010年削减9.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60.1万吨和133.1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9.9%和9.4%。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1.8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0.9%;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7.7 万吨和4.1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1.5%和9.8%。
淮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46.2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2%,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16.8万吨和129.4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6%和10.0%。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6.6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2.0%;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6.0 万吨和10.6 万吨,比2010年分别削减13.2%和10.3%。
海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75.2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0.3%,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0.0万吨和175.2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0.9%和10.0%。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3.8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5.1 万吨和8.7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3%和10.3%。
辽河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21.0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4.2万吨和86.8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1%和11.2%。氨氮排放量控制在9.0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4.2%;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8 万吨和3.2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4.5%和13.4%。
黄河中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79.5 万吨,比2010 年削减8.1%,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0.6 万吨和78.9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9.1%和6.9%。氨氮排放量控制在16.4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8%;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3.1 万吨和3.3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3%和10.4%。
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33.9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2.0%,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3.0万吨和10.9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3%和8.5%。氨氮排放量控制在5.2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6%;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9 万吨和1.3 万吨,比2010 年分别13削减12.5%和5.8%。
巢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4.3 万吨,比2010 年削减8.9%,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8.3 万吨和6.0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8.4%和14.7%。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3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1.5%;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9 万吨和0.4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2.9%和9.1%。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控制在2.9 万吨和2265 吨,比2010 年削减10.4%和18.0%。
滇池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82 万吨,比2010 年削减9.9%,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50 万吨和0.32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0.0%和9.7%。氨氮排放量控制在0.49 万吨,比2010 年削减9.3%;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44 万吨和0.05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0.2%和0.0%。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52 万吨和346 吨,比2010 年削减10.0%和9.9%。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09.7 万吨,比2010 年削减7.2%,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29.9 万吨和79.8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6.5%和8.3%。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2.7 万吨,比2010 年削减9.0%;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4.9 万吨和7.8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9.7%和7.8%。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17.8 万吨,比2010 年削减8.3%,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0.8 万吨和7.0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8.4%和8.0%。氨氮排放量控制在2.44 万吨,比2010 年削减10.6%;其中工业和生活源、农业源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51 万吨和0.93 万吨,比2010 年分别削减11.2%和9.7%。 建立流域-控制区-控制单元分区管理体系。流域层面重点统筹水污染防治的宏观布局,明确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和方向,协调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各行政区的防治工作。控制区、控制单元落实地方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项目和措施。优先控制单元按照水质维护型、水质改善型和风险防范型3 种类型实施分类指导,着力抓好项目实施,切实解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松花江流域要加大哈尔滨、长春、吉林、大庆、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双鸭山等8 个城市水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改善阿什河、伊通河、辉发河、牡丹江、安邦河、倭肯河等6 条支流水质,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逐步恢复流域水生态,确保松花江入黑龙江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淮河流域要着力加强郑州、开封、周口、漯河、许昌、淮南、蚌埠、亳州、济宁、枣庄、菏泽、徐州、淮安、扬州等14 个城市水污染防治,重点改善贾鲁河、清潩河、黑河、泉河、颍河、惠济河、涡河、包河、浍河、沱河、奎河等11 条重要支流及新沭河、新沂河、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等4 条主要入海河流水质,维护洪泽湖水生态,确保淮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东线水质稳定达标。
海河流域要节水、增流与减污并重,优先保障密云水库、于桥水库、黄壁庄水库、潘家口水库、大黑汀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改善北京、天津、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新乡、鹤壁、濮阳、德州、聊城、济南、大同、长治等14 个城市水体环境质量;重点改善马颊河(河南-河北-山东)、卫运河(河南-河北-山东)、黎河(河北-天津)、北运河(北京-河北)、滹沱河(山西-河北)、饮马河(内蒙古-山西)等跨省界河流以及德惠新河、永定新河等入海河流水质。
辽河流域要加大沈阳、抚顺、鞍山、本溪、辽阳、四平、辽源、赤峰等8 个城市水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改善吉-辽跨省界、辽河盘锦河口区和大辽河营口河口区等敏感区域水质,强化大伙房水库污染阻控和风险防范,有效控制公主岭和铁岭等区域面源污染,恢复辽河保护区水生态,保护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黄河中上游流域要加大西宁、兰州、银川、石嘴山、巴彦淖尔、包头、呼和浩特、太原、宝鸡、咸阳、西安、渭南、三门峡、洛阳等13 个城市水污染防治力度,强化湟水河、大黑河、汾河、渭河、伊洛河、涑水河、乌梁素海总排干等7 条重污染支流治理,防范黄河干流水环境风险,保障干流水质稳定达标。
巢湖流域西北区域以污染治理为主,显著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西南区域以污染预防为主,为巢湖提供清水产流;东部区域要防治并重,保障出境河流稳定达到水功能区要求;巢湖湖区要加强生态修复,削减总磷污染负荷,减轻富营养化水平。
滇池流域要统筹流域外调水、流域内节水与再生利用、湖体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实施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完善雨污分流管网,加强污水处理厂氮磷深度处理,提高昆明市主城区及安宁市再生水利用率,严格控制东、西、南部非点源入湖污染负荷,加强草海与外海内源污染负荷的削减,提高滇池流域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流域要加大重庆、成都、万州、泸州、德阳、自贡、遵义、毕节、楚雄、宜昌等10 个城市(地区)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普渡河、三岔河、釜溪河、五桥河、临江河、香溪河等7 条支流水质;保持并改善库区上游金沙江、岷江、沱江、嘉陵江、乌江等主要河流水质;加强长江上游生境保护、强化库区消落区分类管理,推进库区生态屏障带建设;强化成渝经济区沿江水源地风险防范;全面加强流域氮、磷污染负荷削减;确保三峡水库水生态安全。



我国水环境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教我吧!
党中央连续六年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环保工作汇报,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正全面实施,经过多年的努力,水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了初步进展。下面,我重点介绍一下我国水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一、水资源和水污染现状 (一)世界水资源形势 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将水...

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
城市污水处理厂在保障水环境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是解决城市水污染的重要手段。“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底,要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不低于85%。“九五”期间,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始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2020年中国重点流域劣V类水质会被控制在多少?
据报道,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报道称,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近年...

2020年中国重点流域劣V类水质会被控制在多少?
1. 根据最新发布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我国将在2020年努力实现七大重点流域水质的显著改善。2. 该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上述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需达到70%以上,同时劣V类水质的比例将被控制在5%以内。3. 环保部水环境管理司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尽管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取得了...

水污染应急措施
2.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面临的主要问题 “九五”以来,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淮河治理为先导,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海河、辽河相继开始。通过采取工业污染源的末端治理,以及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压缩过剩生产力中,取缔、关闭、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的企业等一系列措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部分水域已经...

我国水体污染现状,如何能更好的解决我国的水体污染问题?在线等,急...
“九五”以来,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以淮河治理为先导,太湖、巢湖、滇池,以及海河、辽河相继开始。通过采取工业污染源的末端治理,以及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压缩过剩生产力中,取缔、关闭、和淘汰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严重的企业等一系列措施,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部分水域已经接近实现第一阶段的污染防治目标。“九五...

我们应该怎样保护水资源呢
四、企业转型,优化资源 对于过去一些用水大户企业,在保障基本的社会必须品的同时,可以考虑进行企业转型,或者政府加大投资力度进行科研创新,抛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对生产造成的水污染进行净化,并考虑采用循环用水,以解决企业生产所需要的水资源问题。五、提高全面素质,节约用水 除了企业生产用水之外,那...

工业垃圾处理国家有没有扶持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规划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规划,或经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其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划。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补助投资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规划内项目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是...

关于2011年全国两会的政治学习资料。
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万平方公里,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工业“三废”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五年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9.1%,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2.45%、14.29%。 三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颁布实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西部大开发新十年指导意见和...

环保政策有哪些
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批复 ,关于印发《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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