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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者,青年文摘的爱情(暗恋)美文

曾经这样爱过你


许多年前,我记得你。
你穿白色的短袖t恤,洗白的牛仔裤,这百搭的经典学生款在那个年代流行得不成样子。你不会弹吉他,却敢在学院的小庆典上用破落的嗓子吼了一曲“那些年来,淹没在人海”。同班的周景生和你一样的打扮,可他摆明了更受女生的追捧,你垂头丧气的样子让我觉得你有点小可爱,甚至在别人都散开之后,我还和你挤在一起,给你递了瓶水。
带耗子药的,我这样来推销我的矿泉水。
你咕噜咕噜将它们全部喝掉,然后抹抹嘴,开始你的强词夺理。如果你提前给我瓶水喝,我的嗓子肯定不是刚才那个样。
那是什么样子?我斜着脑袋问你。
现在这个样子啊,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嘛。然后你嘿嘿嘿地笑,看起来开心极了。此刻窗外有呼啦啦的风,夜也已经渐渐暗沉下来,两分钟后,我觉得你缩着身子快步走在大路上的样子像极了一个矍铄的小老头。
晚上我发短信给你,我说小老头,耗子药发作了没有?
一直在我沉睡之前,我都没有看到你回复的短信。这是充满一切可能的2004年,我觉得我们最大的可能就是茫茫然海中的两个陌生人,偶尔聚到一起,假装熟悉一下,靠背取一点暖,会很快陌生下去,你向左,我向右。
【替代】
后来的那些时间里,我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得无比滋润。很快便不记得了你。
确实如此。隔了很多的日子看过去,有谁会把一两次的交集记得那么清楚呢?只是有一天我看到周景生与另外一个女生并行在商场外的大道上时,我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某一天的光景。
我打过你的电话,你手机停机。这让我对那一天没有收到的回复多少有了一点点的小幻想。我决定在主楼的门前等你。可我完全低估了下课时那汹涌的人潮。满世界的夹着书本的男男女女,很快便冲散了我聚集起来一心一意要找你的目光。
而你偏偏出现在我的面前,你嬉皮笑脸,在等我?
嘁!我拿白眼珠子翻你。然后灰溜溜的跟着你走。你走在前面,偶尔回过头来望一下,却是一副得意的表情,像得胜还朝的大将军。你得意够了,便一副乖乖男的模样,你忽然间问我,这些天你都去了哪里?
【取暖】
那是我们年纪小,一句简单的话都可以用来取暖。我去了哪里?让我讲给你听。
讲我这些天行踪的间隙里,我们去了西街的小公园,南城的步行街,还有北面的美食小巷。相机面前,翻白眼儿,剪刀手,看上去很像90后。我粉红的桃心小T恤上有大大的I LOVE YOU,你天蓝色的短衬衫上我恶作剧地画上ME TOO!这张照片你完完整整的还给我,你对我说,我想要你的旧照片。
旧照片上的我很不美,有点蓬乱的头发,面前的那些炒面被我吃的有点狼狈,可你对这张照片赞不绝口,你说,多生活啊。
我看着你把它放进上衣的口袋里,据说那是最靠近心脏的位置。回去以后,我决定把我旧时候的衣服翻出来重新穿一遍。
寝室的好友很惊讶,你不做你的雾妆小美人啦?
我没有回答,只是朝她笑了笑。是什么在无边无际的蔓延开来,已讲不清道不明。如果想真心真意喜欢一个人,便意味着喜欢她的过去现在以及未来。
你迫不及待的想要走进我的过去。
【过去】
我的家在一个小的县城里面,我有一辆红色的山地车,上面有我画的Hello Kitty;我的卧室里,贴着我最爱的陈奕迅;我烦躁的17岁,偷偷地仰望过年轻帅气的英文老师;我有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他们已经成为恋人,而我一直很孤单;我小时候很任性,后来我爷爷去世了,我才觉得我长大了。他以前总说我太任性,喜欢胡作非为,后来我把不任性的样子呈现给他看,只是他看不到了……
你一脸疑惑的望着我。我凑过去捏你的脸,你却脸红了。我不依不饶,我要你讲你的小时候。你猛喝了一口水,说,好吧。
你的小时候,调皮且吵闹,是所有男孩子年幼时分的复刻版。而我还是在用心地听,没有疑惑的表情,有的只是恨自己遇你不够早。其实我们也有过不大不小的一点儿联系,比如说我没有搬家的之前,我们只隔着一条街的距离,还有在那个公用的邮筒,我画了可爱的小女孩却被你添了几撇小胡子。
我沉浸在自己臆想中的时候,你却哈哈大笑。骗你的啦!你叫得很大声。你家在海南而我是四川人,怎么可能住过同一条街嘛,我从来都没有去过海南!
我气极了,但很快我就不气了。你不说,我就不信我查不出真相来!
【英勇】
我确实很有侦探的天分,而在这天分的驱使下,我直截了当的问你,你爱我吗?
你不说话。你的这副表情贱贱的。如果你嬉皮笑脸,我会开心一点。如果你陷入思考,我便会陷入无边的恐慌中来。
你果然在思考,你犹犹豫豫,态度很不好,于是我再没有追问下去。那个时候我已打听出来,你在考入这所学校之前有一个女朋友。她好像对你很好,而你对你的朋友说得最多的就是,异地恋好辛苦,好不想这么折腾。

恋爱有多累,火车票它知道。她总是来看你,而你越来越不耐心。那天你陪我逛西街的小公园时,你说,我对你多好,连我女朋友都扔在一边不管了。
我朝你嘿嘿嘿地笑,鬼才信。而这最玩笑的话有时候是真实的弥天大谎,它借着玩笑的外衣,给人朦朦胧胧的错觉。温暖的细节走进欷歔的光阴,于是我奋不顾身了,你一脸的疑惑,你不是都知道我有女朋友了吗?
我天不怕地不怕,在你面前豪气冲天,我要和她PK!
我多英勇啊。我甚至很不要脸地问你爱不爱我,我觉得我不喝酒也可以横着走,天涯里的小三遭千人唾骂,可世道里的小恋爱总让人昏却了头脑。
【多得他】
世界那样大,我只喜欢你。
即便后来我恋爱,也总能回过头来想想你。他们说,女生第一次爱的人,不是瘪三就是混蛋。小男生没钱,坏男生太容易获取小女生的感情。你是哪一种,我说不清楚。
我在一本纪实的杂志里看到我的照片,确切说来,是你要走的那张旧照片。原因很简单,杜撰的故事,只要为伪造证明配上另外的照片,就可以瞒天过海。我没有去问你,我已经知道,我在你心目中的分量。
听说你和你的旧女友再度和好,约定了毕业要在一起。你说其实你想过很多回,我的话也给过你或多或少一点勇气,你也想过要把另一个女生,和她放到PK台上PK一回。扑上门的女生好像有点好骗,你犹豫了好多次,却在犹豫中一步一步走成了今天的样子。
校园的感情,无非轻描淡写,一捺与一撇。
只有心动,而没有约定,爱情的迷雾里,说不清谁是谁非。恰巧遇见的那个人,不能与你一起终老。说来有些遗憾,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想想以前的旧时光,想想那些无疾而终的感情,以及被淡忘的某某人。回不去了,再也没有人如他那般谨小慎微,再也没有人像他一样,给出过去的种种种种。
可每个有爱的女生都要在爱过以后迎着风一路成长,记着伤情处的那些甜腻回忆,感谢着曾经走过一程后又遗忘在心脏深处的陌生人,才能在青春的游乐场里永不打烊。

是这篇吗?

我曾经这样爱过你

A: 1995年,我爱上了彭加怡。

那天他是被班主任张阳带进教室的,张阳说,我们的新同学,彭加怡,从青岛来。在彭加怡之前,我对青岛的印象那样的渺茫,甚至只知道中国有这么一个地方,但彭加怡来了之后,我天天趴在地图上看着青岛,那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曾是德国人的殖民地,那里有蓝天白云,我翻着国家地理杂志,搜索有关青岛的一切线索。
你知道的,我对这个叫彭加怡的男生一见钟情。
他身材颀长,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学的课文《白杨礼赞》,那里面的白杨树也是如此挺拔而俊美的,他在嘴角很薄,在那个春天的早晨,显得分外薄凉。
还有他的剑眉星目,他似有似无的笑,那天的晨光很好,在我抬起头来的那一霎那,他刚好看到我。
那个笑是给我的吗?
我为男生第一次心跳,是从彭加怡开始。
我得承认,无论再过多少年,一个女子,怎能忘记第一次为之心跳的男子?
因为,是从那个男子开始,张皇着寻找爱情的出口。
那个早春的二月,我感觉来自身体深处的战栗。
而他说话的声音那样的有磁性,当他做在我后桌时,我感觉后背有温热的目光传来,我闭上眼——外面,春暖花开,鸟语花香。

那时我们还有五个月高考。
一中的校风严格是出了名的,男生女生要分桌,不许来往,用再直白的话说,男生女生不可以说话。
所以,我只有暗恋。
他来,十三步到我的位置,再一步,到他的位置,先是擦干净书桌,然后轻轻坐下,他的脚步声,每次都是有韵律。
甚至,他的呼吸都那样的与众不同,细微的,有男性青草味道。
第一次模拟考试,他远远的超过第二名二十五分之多,让人羡慕发狂。我没有那么高的智商,只有作文是长项,数理化,我总是挂红。
如同我的长像,中人之姿,与他站在一起,更显得他的英俊,我的迷茫。
所以我们之间的距离是30厘米,但心的距离却是千山万水。
但谁能阻挡我的喜欢?我就这样放肆的喜欢着,如果他来的晚,我会为他擦干净桌子。如果他有事请假,我会那样不安,如果他答错了题,我会为他紧张。
在很多个黄昏,他会一个人去露台上站着,我远远的看着他,风吹起他的白衬衣,像一只鸽子。
那时,学校已经有了广播站,我的好友张洁仪在那里是站长,我曾经点过一首《粉红色的回忆》,在他生日的那天送给了他,当然,我不能说我是送给他的,只是说送给一个朋友。
是韩宝仪的一首很老的歌,但在那个初夏,我的心里话就像是那简单而充满粉红色的歌词了: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把你写在记忆里..........那真是粉红色的记忆,我爱上了仪嘴唇薄凉的男生,而我依然是独来独往,不与任何人交流,在老师眼里,我是个难以沟通的女孩子。
我背着长长的书包,不和别人一样那样用功,依然写着小说,但在我的心中,已经是千树万树梨花开。
因为我日记中的名字,全是一个人。
彭加怡,彭加怡。
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

B: 一九九五年夏天结束之后,彭加怡考入青岛海洋大学,我去了石家庄一个普通的财经院校。

从此,隔了千重山万重水。
毕业册上有他的间短留言:祝你前程似锦,不辜负似水流年。与别的同学,并无二致。而我费劲心机,在他的留言册上只留了两个字:安好!所有的千言万语,刹那间化成空,从此,我还能再与你相见吗?
张洁仪也在石家庄,这个名躁一时的校花只考上了中专,我们常常聚在一起,从她嘴里,我能听到彭加怡的只言片语的消息。
原来,他们一直有联系。
是从张洁仪那里得到的地址,我写过信去,寄往青岛海洋大学,虽然只是回忆我们前后桌的许多光阴故事,但若有心思的男生,一定会明白那封青鸟所传递的心意。
那封信,我写了又写,撕了又撕,等我封上信封寄往青岛以后,我的心,便高高悬挂于空中,等待着最后的裁决。
我,不想错过自己的爱情。
那时,我迷恋徐志摩发了疯,他可以那样无所顾忌的喜欢着林微茵和陆小曼,我,有什么不可以追求自己喜欢的男子?
虽然我知道自己与他相比,是那样有着参差之感,可我有爱的权利!
整整十天,我几乎形销骨立。那十天,如同十年百年一样漫长,我每天去信箱里看信。每天都有好多的信,每个人最多可以收到十封。刚上大学的人,有着写信的狂热,把压抑太久的感情如同海啸一样爆发了出来,只有我,依然没有朋友,没有人给我写信,我也不给任何人写信,彭加怡,是唯一的一个。
独上高楼,望穿秋水,肝肠寸断,古人诗词中描写女子等待的诗词全可以用在我身上。
又一个十天过去,我没有等到任何消息。
自取其辱,我想自己可以适合这个词。
他即便是出于礼貌,也应该给我回信。
张洁仪在周末还是会准时会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前,喋喋不休的说着与彭加怡有关的一切,言谈话语之外,我已经听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的爱情已经初露端倪。
祝贺你,我说。
那个冬天真是漫长,长的好像永远也过不完,过了冬天,我就十八岁。
再见,彭加怡,
我对他说。
那天下着大雪,我在雪中走着,一边走一边掉眼泪,寒冷的风很快吹的我针扎一样的痛,而眼泪也风干了一样,在我十八岁的脸上纵横驰骋。
后来我蹲在雪地上放声大哭,彭加怡,你怎么可以这样?

C: 1999年,二十世纪最后一年。

所有人都在等待千禧年的到来,我也不例外。
我仍然独自一人,我是班了唯一没有谈过恋爱的女生,我总想和一个男生好好的谈一场恋爱,但超不过五分钟,竟然觉的分外冷场,尴尬的笑笑,无聊的结束。
彭加怡,我还是那样的爱你。
虽然张洁仪又结交了五六任男友,可对他我只字不提。
彭加怡,只是我一个遥远而美丽的梦,我一个人,悠悠的做着,并不孤单。
1999年春天,我见到彭加怡。
这是分开三年后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彼时,我已经长高三厘米,一米五九的女生变成一米六二,穿上高跟鞋正好到他的耳朵。
其实我是偶然遇上的,这个世界真是太小了。
在我们学校附近的小酒吧门口,我正在赶14路公共汽车,准备到市里买些考研的书,在等车的五分钟内,我抬眼,看到在一颗花树下站着的彭加怡。
如同三年前一样,他依然明朗英俊的让人炫目,如同一道阳光刺伤着我。
我的手脚开始冰凉,心跳加速,我几乎怀疑自己看到的是不是他。
但真的是他。
他穿着米色亚麻的裤子,同色的上衣,双手插在兜里,因为瘦,那肥大的裤子更显的人的飘逸修长。
我失声叫了他的名字。
他笑着过来,没想到遇到你。
如果他不说这话,我以为他是为我而来,或者骗骗我也好,他来找张洁仪?张洁仪离我有一站地之远,但他说没想到遇到你。
我尴尬的笑笑,是啊,没想到。
那是我们第一次说话,都用了“没想到”三个字。
到张洁仪那里再走一站,走,我们去找她。
我放弃了去市里的打算,陪他去找张洁仪。
那一路花开的很美,多年之后,我总想找个那样的春天与之媲美,但都无法比较,那里的迎春、玉兰、一叶梅开的张扬而放肆。
我们第一次离的这样近。
有五厘米吗?我能听到他的呼吸,他散发出的薄荷的味道。
一千米这样的短,我宁愿没完没了,无休无止。
我们几乎没有说什么话,除了简单的几句问候,我一直踢着路边的石子,那些寂寞的石子,挪动了自己的位置。
找到张洁仪之后,他立刻唤来很多朋友,那天晚上,大家去了蔚蓝餐厅喝酒,大家变的那样目空一切,每个人都很狂妄,喝着酒,划着拳,只有我静静在做着,看着他。
他偶尔看我一眼,然后继续和男生喝酒抽烟。
他的手指细长,那样软绵无力,让我心动不已。
彭加怡,即使你拒绝了我,为什么我还这样爱着你?
那天我早早的退了席,在满天星光下散步,学校里的紫藤花开的正好,我做在紫藤下,黯然神伤。
第二天,我去了广州实习,甚至没有和彭加怡说再见。
再见,却是六年以后。

D: 一九九年,我留在了广州,这个没有四季的城市,它的繁华我的孤单,它的浓烈我的素白。
青岛,成了魂牵梦想的地方。

2000年,我出差到了青岛,我一个人沿着大街小巷不停的逛着,这里曾经是我多么迷恋的地方,但我却没有勇气来这个城市,停车暂且问,或恐是同乡。
多想,就在拐角处,或在热闹的五四广场,突然遇到彭加怡。
那时,我会告诉他,彭加怡,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
站在海边,我一个人看着远方的海水,刹那间眼泪就下来了,彭加怡,你在哪里?
那时的彭加怡不在青岛,去了上海,据说在一家德国公司做助理。
2001年,我去上海,我在寻找彭加怡。
彼时,我已不再是十七岁的少女。我穿着宝姿服装,用兰寇粉底,我出现在金茂大厦88层喝咖啡时,没有人怀疑我曾是个丑小鸭,
可我依然自卑而内向。
因为没有那个男子的肯定。
有英俊挺拔的海归男子的追求,他笃定是妙龄女子的热衷的目标,我却总是淡定,他们问:你到底要一个怎样的男子?
我所有的想象里全是他,还是他——依稀是十七岁花树下遇到的男子,生生世世,我愿意这样迷恋他,他一个眼神,就能让我魂飞魄散。
直到2004年十月,在一个宴会上,突然听到有人提到他的名字。我走过去,问他:你认识彭加怡?
他转过身,是啊,以前我们曾经是同事,我上个月刚喝完他的喜酒。
我端着的酒杯,有点微斜。
我本是镇静的女子,不动声色的时候很多,那一刻,我觉的有什么哽住.
我总在等待那一天,我和他相遇,然后彼此倾心。
我幼稚到可怕的地步。
那天晚上,我不停的喝酒,和人抢酒,我哭喊着一个人的名字,跑到露台上看着上海的夜色,觉的那么难过,那么悲伤,那么绝望。
彭加怡,我用什么方法可以再和你重逢?

E: 2005年五月,高中同学聚会。

提前问了张洁仪谁去,她说了张三李四王五马六,我只想听到一个名字,果然有他。
他又调到新疆总部,同学中,有五分之四都结了婚,他是五分之四中的,我是五分之一中的。
他坐飞机往回赶,彼时,我已和同学们喝的微醉,大家开着玩笑,所有人他是最后一个进来的。
背着黑色旅行袋,脸色晒的如同袋子一样黑.
然而,他的眼睛还是那样明亮,身材如同以前一样颀长挺拔。
他恰恰坐到我身边,被男同学围住喝酒,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来,当然要罚。
罚的他真惨,只一个小时不到,他便醉倒了,有人开始唱歌,有人开始张罗着打麻将,只有他,突然来到我身边。
小微,他叫我,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这样动听,我浑身战栗,双手如十年前一样冰凉。
他看着我,我要告诉你一件事,小微,他说。
我看着他,我们四目纠缠.
十年来,我们的眼神第一次这样固执的纠缠在一起,没完没了,天荒地老。
彭加怡,你可知道我有多爱你。
他忽然笑了,叹息了一声,为什么你总是离我那么远?为什么你你好像不像凡间的女子?我告诉你,那年,我去石家庄是去找你,我在你的学校等了徘徊了三个多小时,如果不是遇到你,我就去宿舍找你了。
我内心如五雷轰顶,刹那间的一声惊雷明了一个事实,当我为暗恋的人痴狂时,他亦在为我相思。
我,我张口结舌的说,彭加怡,我给你写过一封信。
啊?他说,不可能,我从来没收到过你的信。
我复述了当年的地址,我一辈子也忘不掉的地址,光明道十三号。
不,他笑着说,你写错了,是十四号。
我呆了,那么,那么张洁仪告诉我错了,亦或,她根本就是故意的?她应该知道我的心思吧。
此情可待成追忆啊!
来,我们喝一杯酒,彭加怡盯住我。
好,我的眼泪在打转,哽咽到不能呼吸。
我们喝了三杯。
不知谁放了舞曲,是支很老的歌,周华健的《最真的梦》:今夜微风轻送,把我的心刺痛,你是那美梦难忘记,深藏在记忆中.........
他轻轻的趴在我耳边问:喜欢我吗?
我看着他,久久的,久久的,然后轻轻的摇摇头,我和他是平行的两列车,已经错过。
他叹息了一声说,你是云端女子,我应该知道。
那天晚上,我忘记了是怎样离开他回到酒店的,他和男同学打了通宵麻将,第二天一早的飞机回了新疆,他的妻,就要生产了。
我于当天下午回上海,在飞机上,我打开自己的钱夹,那里面有一张黑白的照片,依然青春永驻,依旧是玉貌朱颜。
十七岁时,那是我从他学生证上偷下的照片。
彭加怡,我曾经这样爱过你,我轻轻地说.

曾经这样爱过一个人:
爱的人知道,被爱的人不知道.
这是暗恋吗?

爱着的时候,就整天鬼迷心窍地琢磨着他。
他偶然有句话,就想着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他在说给谁听?有什么用?
他偶然的一个眼神掠过,就会颤抖,欢喜,忧伤,沮丧。

怕他不看自己,也怕他看到自己。更怕他似看不看的余光,轻轻地扫过来,又飘飘地带过去,仿佛全然不知,又仿佛无所不晓。觉得似乎正在被他透视,也可能正被他忽视。

终于有一个机会和他说了几句话,就像荒景里碰上了丰年,日日夜夜地捞着那几句话颠来倒去地想着,非把那话里的骨髓榨干了才罢.

远远地看见他,心里就毛毛的,虚虚的,痒痒的,扎扎的,或上天堂,或下地狱——或者,就被他搁在了天堂和地狱之间。

爱着的时候,费尽心机地打听他所有的往事,秘密地回味他每个动作的细节,而做这一切的时候,要像间谍,不要他知道,也怕别人疑心。要随意似的把话带到他身上,再做出待听不听的样子。别人不说,自己决不敢保持特别的沉默。这时候最期望的就是他能站在一个引人注目的地方,这样就有了和大家一起看他和议论他的自由。

每知道一些,心里就刻下一个点,点多了,就连出了清晰的线,线长了,就勾出了轮廓分明的图,就比谁都熟悉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山山岭岭,知道了他每道坡上每棵树的模样,每棵树上的每片叶的神情。

爱着的时候,有时心里潮潮的,湿湿的,饱满得像涨了水的河。可有时又空落落的,像河床上摊晒出来的光光的石头。有时心里软软的,润润的,像趁着雨长起来的柳梢。有时又闷闷的,燥燥的,像燃了又燃不烈的柴火。一边怀疑着自己,一边重视着自己,一边可怜着自己,一边也安慰着自己。自己看着自己的模样,也不知该把自己怎么办。

有时冲动起来,也想对他说,可又怕听到最恐惧的那个结果。
就只有不说,可又分明死不下那颗鲜活的心。
于是心里又气他为什么不说,又恨自己为什么没出息老盼着人家说,又困惑自己到底用不用说,又羞恼自己没勇气对人家先说。
于是就成了这样,嘴里不说,眼里不说,可每一根头发,每一个汗毛孔儿都在说着,说了个喋喋不休,水漫金山。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还是没说。多少年过去了,还是没说。
那个人像一壶酒,被窖藏了。偶尔打开闻一闻,觉得满肺腑都是醇香。
那全是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一个人的盛情啊。
此时,那个人知道不知道已经不重要了。——不,最好是不要那个人知道,这样更纯粹些。

在这样的纯粹里,菜是自己,做菜人是自己,吃菜的人还是自己。
正如爱是自己,知道这爱的是自己,回忆爱的还是自己。
自己把自己一口口地品着,隔着时光的杯,自己就把自己醉倒了。

这时候,也方才明白:原来这样的爱并不悲哀。
没有尘世的牵绊,没有哆嗦的尾巴,没有俗艳的锦绣,也没有混浊的泥汁。
简明,利落,干净,完全。

这种爱,古典得像一座千年前的庙,晶莹得像一弯星星搭起的桥,鲜美得像春天初生的一抹鹅黄的草。

这样的爱,真的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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